第六十七章 酒铺_大明太孙朱雄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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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章 酒铺

  扬州,东城的酒铺。

  摸了摸自己的八字胡,冯三提着小酒壶,一步三摇晃。那一身肥大的袍子,套在他那皮包骨头的身上,随风摆动,风大一点都能把人刮跑。

  今儿还是老规矩,东记的一壶老酒,然后到外甥的木匠铺去,靠在院子里的躺椅上,可以蹭隔壁戏班一下午的曲儿听。

  可他这进门,酒壶还没撂下,便有人出言官差办桉,闲人免进。

  斜眼瞅了一眼,见不是掌柜-铁拐吕,冯三撇嘴骂道:“你他妈是活腻了吧!”

  骂了一句还绝对不够瘾,嘴里还吵着:“我他妈赏你俩嘴巴!”,随即,直接赏了当面汉子俩耳光。

  对于汉子含怒,又不敢还手的表情,冯三的脖子都要扭上天了。他小女儿嫁给了刘知府做小妾,满扬州城,谁不知道他冯三是知府的丈人。

  别说打个领了小差事的衙役,就是揍个县令,也没人敢说个不字。恨就恨吧,谁叫他们投错胎了,没个当官的亲戚呢!

  志得意满的冯三,把酒壶往柜上一放,傲然言道:“春生甭怕,打酒就是,我看谁敢难为你。”

  说这话的时候,他撇了撇,坐在角落里品酒的人。一位面相不过二十的后生,面生的很,与他印象中知府衙门当差的人对不上号。

  随即,走上前去,晃着脖子问道:“你是谁家的小子,竟敢假冒官差?”

  眼见这后生不言语,无视于他,冯三骂了一声娘,正要动手再扇,却被伙计春生给挡了下来。

  可冯三却不依不饶骂了一句:“奶奶的,知府的岳父,在扬州的地面上,除了锦衣卫,老子谁不敢打!”

  他这回算是蒙着了,今儿他碰上的还就是锦衣卫。挨他耳光的宋忠,之所以没有还手,哪里是畏惧什么扬州知府,而是因为太孙没有发话。

  啪,漫不经心的朱雄英,从袖子掏出一虎纹腰牌,拍在桌子上。然后继续品着酒,那个瘸子还真有内秀,这酒酿的醇厚,回味无穷啊!

  而“好奇宝宝”般的冯三,看清那腰牌上写着:锦衣亲军都指挥使-朱雄英。朱雄英是谁,冯三不知道,可锦衣卫指挥使是干嘛,他却清楚的很。

  受不了刺激的他,白眼一翻,一口气没倒顺,直挺挺的倒了过去。任由伙计春生,怎么拍、怎么叫,人就是不醒。

  “行了,春生,别装了,你爹在哪?”

  见春生摇头,只是摇了摇头,让宋忠彻底失去了耐心。便令外面的锦衣卫关门后,把人按在了桌子,抽出靴子里的匕首,亲自伺候。

  春生的哀嚎震耳欲聋,满屋都充斥令人作呕的血腥味,酒铺瞬间变成了刑房。朱雄英本来喝的挺好,可见躺在地上的冯三两股间湿了起来,这酒性也就败了。

  放下杯子,沉声说道:“带我们去见你爹,就这么难么?”

  难么?

  难!虽然春生是个低贱的伙计没错,可也知道父子亲情。做儿子的,怎么能出卖自己的父亲呢!

  父子亲情人伦之道,朱雄英点了点头,表示理解。随即不在言语,任由宋忠“施展”。

  直到宋忠用盛酒的竹筒把,捅穿了春生的大腿,鲜血溅到脸上,装晕的冯三,再也忍不住了。爬起来冲朱雄英,不停的磕头,嘴里还含湖不清的解释,他与这家酒铺没什么关系。

  “刘一杭,应天府人氏,洪武十年,二甲第七名。通农事,善刑律,吏部年年记优。”

  “你这女婿辛辛苦苦干了十四年,让你这一张破嘴,全败没了。”

  对冯三这种仗势欺人的小人物,朱雄英没什么兴趣。虽然,刘一杭与此间的事没什么关系,但作为地方牧守,任由箭兵在这里生根发芽,他也难逃失职之罪。

  本来,朱雄英是打算事后处理他的。既然这么碰巧,碰到了他小妾的父亲,那就请其代为转告。与同知交接了印信,自缚到刑部听勘,受的罚还能轻点。

  当然,也不能让冯三白来一趟,对面酒架的上酒,随便抱回去两坛子,翁婿干脆来个一醉解千愁算了。

  打发走了冯三,朱雄英抓着春生的头发,面无表情道:“好好地人不当,非得学人家当汉奸,孤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汉奸。”

  别看春生是个买酒的小伙计,可他爹却是江南悍将-吕珍,先祖吕保相,曾是宋末抗元的将领,乃是名门之后。

  至正二十七年,张吴政权灭亡,吕珍与张天琪、李伯升一同投降,但在押解途中,杀了几个守卫逃跑,从此以后下落不明。

  一直以来,明廷都认为吕珍是不愿食大明的俸禄,心灰意冷,逃到深山老林中了此残生。

  要不是宋忠办差得利,顺藤摸瓜端了应天、扬州的箭兵。还不知道,吕珍这位昔日的张吴左丞相,竟然沦为箭兵的走狗。

  祖宗是民族英雄,后世子孙却成了汉奸,不得不说,这太讽刺了。

  朱雄英没那么狭隘,要求所有人都对大明赤胆忠心,效力于朝廷。可最低的要求,不能当汉奸吧!输不起就投靠敌人,脸都不要了。

  “汉奸?呵呵,哈哈......”

  “你家皇帝,不也曾是元廷的顺民么?”

  春生这理由找的不错,朱家世代贫农,世世代代都是顺民。朱元章不仅要过饭,还当过和尚,朱家的门第,怎么能比得上吕氏。他的骄傲发自是骨子里的,压根就瞧不起朱家这要饭出身的皇族。

  “那就是没得谈了?”,朱雄英是玩够了,既然给脸不要脸,那就不用谈了。

  锦衣卫不是有个“抽筋”的刑罚吗?来吧,让咱开开眼界,也成全吕春生的对大元朝廷的一片赤胆忠心。

  他不是喜欢当狗吗?行,今儿,本太孙就让知道,当狗的代价是什么。

  “好嘞!”,宋忠早就不耐烦了,要不是怕把这小子玩死,断了线索,他早就上“重活”了。

  吹了个口哨,门外便有三名锦衣卫走了进来。随即按照宋忠的指示,将吕春生成“大”字挂在了墙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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